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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原盐都皮防所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原盐都皮防所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6来源:本站

原盐都皮防所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盐城市美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原盐都皮防所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2)计划开工时间:20224

3)工期: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标 内 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额

一标段

原盐都皮防所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的施工(主楼附房)详见工程量清单

/

11.7万元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20406日。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20406日至20220408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添加微信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人微信,微信搜索18932250316)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8932250316,联系人:仇正飞)。

9、投标保证金与履约担保的形式

9.1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贰仟元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现金,密封完好,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一起交至代理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凭单位介绍信到代理公司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完履约保证金凭单位介绍信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代理公司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规定时间不参加投标、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八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大于投标(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随第一次付款一次性无息退还。

10、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为: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世纪大厦A2楼二楼会议室

11、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评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自费考察,踏勘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卡”和“苏康码”;(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苏康码须显示绿色且行程码不显示星号,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带*等导致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责任自负。

 

建设单位:盐城市美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系 人:杨国斌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福才村五组世纪大厦(博客领地)1幢3058室(B) 

联系电话:1300449044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仇正飞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系电话:18932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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