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租赁 招投标信息 正文
【招标公告】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来源:本站


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

2. 项目地点:盐都区台创园内

3. 项目规模: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投资额约为49.6万元。

4.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5.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都富基质蓝莓基地施工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 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5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33808:30时至20233111730时前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东进西路269[东进华都名苑14F])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售后不退(报名电话:18861983696,微信同号,联系人:刘工)。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20233139:30

七、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玖仟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都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帐户(收款单位:盐城都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账号:110129000000317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标公告发布地点:

招标公告在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ycydgt.com/”,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招标人(公章):盐城都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话:0515-8828757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刘工

联系电话:1560510157818861983696

 

招标租赁
联系我们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5楼
电话
0515-88283033
邮编
224005
邮箱
苏ICP备2023002639号 - 公安备案号32090302000317 版权所有.  2020 - 2025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