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渎明城及恒荣世家改沥青场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渎明城及恒荣世家改沥青场地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盐渎明城及恒荣世家改沥青场地工程。
3.2招标范围:盐渎明城及恒荣世家改沥青场地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3工程地点:盐都区境内。
3.4工程规模:约288543.49元。
3.5质量要求:合格。
3.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7工期:20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2.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或公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4.5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日17:00时前(节假日不休),到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与振兴路交界处盐城国家高新区创新中心15楼))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微信添加朋友的方式(微信号:wxid_6mmjq1f7737s22)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添加朋友后须致电告知报名联系人验证通过(报名联系人电话:15366480511),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5.2微信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于支付当日通过微信发送至报名微信或发送至报名人登记邮箱。
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须正确填写接受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号码,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接受不到相关文件资料,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寄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2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5时。
八、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城南支行;账号:32001735038059500008),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工程名称。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或收据原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报名费不退)。若投标单位在报名后无法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文件,待招标人认为其确实无法参与投标的,将对该保证金予以退还;若投标单位无故缺席开标会议、放弃投标、授权委托人未带身份证或迟到的,招标人将对该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十一、
招 标 人: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8828757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联 系 人:卞艳卉 联系电话:1536648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