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纵湖创业园一期8号江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房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纵湖创业园一期8号江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房维修工程。
(二)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三)项目规模:约23.5万元。
(四)招标范围:大纵湖创业园一期8号江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房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六)业绩要求:/。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义丰支行;账号:3209020061010000035278),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 26 日9:00。
九、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 18 日至2024年9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有效的单位授权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发至邮箱35259709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支付宝账号:13914618990),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交纳标书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招标公告在“http://www.ycydgk.com/”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招标人: 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8066167807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5895199116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